不同语言的本质
稍微回想一下,初高中时英语不会,考试全靠懵的原因是什么?也许单词你全都认识,但是组合在一起就是不知道句子表达了什么意思(英语单词的重构将在后续章节发布),而造成这个的原因不就是语序嘛。不同语言的本质就是相同的词汇在不同的语言中排序不一样。看个例子:
1.
中:这是一本书。
英:This is a book.
中:这是一本我喜欢的书。
英:This is a book that I like.
不考虑文学修辞和提炼,翻译和词本身是无关的,一句话从英语向汉语的变化过程,本质和词无关,词的改变只能引起相应词的调整。如把上述例子中的“书”改为“笔”。即:不同语言是相同的词按照不同顺序排列而成的。
比较中英文逻辑的异同
我们的目标是要建立英语和汉语之间词语排序逻辑的关系式,那自然要从比较这两种语言的逻辑异同开始。
先看下面的例句:
1.我喜欢爱思考的人。
I like people who enjoy thinking.
2.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在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跟着你。
I will follow you along the way, whatever difficulties we may confront.
从这两个句子中可以发现中英文在思维逻辑上的根本差异在于——英文先形成主干,在形成形容主干细节的修饰;而中文是通过先提出修饰的部分,渲染环境之后,再进入主干内容的。
即英文的基本逻辑可以表达为:主干先行,修饰后置。而中文正好是和英文相反的:修饰先行,主干后置
上面比较了中英文在逻辑思维生成上的根本差异,那么两者有没有相同之处呢?
还看刚才的例句:
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在这条道路上我会一直跟着你。
I will follow you along the way, whatever difficulties we may confront.
再看一个例子:
Although not so world-widely accepted, people who are emotionally weak in daily business are often losers who are not able to fulfill any fruitful achievements in their lifetime that they endure.
虽然没有被世界广泛接受,但在日常事务中情绪脆弱的人通常是失败者,他们无法在他们的一生中实现任何他们所能忍受的丰硕成就。
从例句中可以看出英汉逻辑排序永恒相同之处在于:英语和汉语在表达主干的词语排序上是一致的,即主谓宾排序一致。
任何一句英文,和它的中文翻译句子,它们的主谓宾的顺序是一致的,区别在于“修饰”的位置不一样。所以,从英文向中文的翻译过程,总体逻辑分为两步:
- 确定该英文句子的主谓宾(主谓宾的定位参考这篇文章)。
- 将该句子的“修饰”部分调整为汉语顺序即可。“修饰”即对主干的修饰和补充,在常规语法体系中修辞很多,比如定语、状语、补语、表语等,在逻辑英语体系中,“修饰”只有两种:定语和状语。其它的都会被融入下面将要讲到的公式运行规则中。
很明显第二步才是真正的关键。接下来就是对于“修饰”部分的讲解。
英文逻辑排序公式的推导
根据前面章节的介绍,我们知道语言的本质就是词语的排序不同,所以接下来我们要推导出英文词语的排序公式。
目前可以得到英文句子规则如下:
(1)主(2) (3)谓(4) (5)宾(6)
先探讨(1),在主语前面的是定语还是状语呢?
你可能会脱口而出“定语”。确实主语前是定语,这是很多人根深蒂固的常识。
比如:A pretty girl is comming.
这个句子中主语是 girl,前面就是定语 a pretty,它对主语起到限定范围的作用。
但是这在逻辑英语体系中是不正确的,主语前面不是定语。我们公式运行起来从来不把主语前面的形容词结构看做定语。
那怎样理解 pretty 呢?这里要引入一个语文的概念,那就是“偏正短语”。
“偏正短语”本质就是一个名词性词组。也就是说,我们并没有把“漂亮的”看做一个孤立的定语,而是把“一个漂亮的女孩”看做一个整体的名词词组。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在英文中,放在主语前的“定语”只能是形容词的形式,而稍微复杂一点的定语结构都是放在主语后面的。既然如此,我们完全可以借用“整体性主语”的概念忽略掉放在主语前面的定语。
例1. A girl who looks pretty.
一个看起来挺漂亮的女孩。
这里的 who looks pretty 就不能放在主语 gril 的前面了。所以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主语前面没有定语。那么主语前面是什么呢?
简约情况下自然是可以什么都没有,毕竟英文的规则是主干先行,为了强调而放在主语前面的,当然是状语。
In the morning, I always drink milk.
这句话的 in the morning 就是主语前面的时间状语。这样一来我们就得出结论(1)是状语,(2)是定语。那么(3)呢?放在谓语前面的是什么呢?当然不是定语,因为定语和谓语无关。也不是状语,除了单个的副词外,稍微复杂的形容谓语的状语都是放在谓语后面的。比如:
例2. I strongly believed in you.
I felt in my heart his kindness that was shown in his letter.
第一句的 strongly 作为单个副词的状语可以放在谓语 believed 前面,但是第二句中的 in my heart 就是形容谓语 felt 的状语,是放在谓语和宾语之间的,一定不再放在谓语前面。
所以,我们得出的结论是(3)除了简单的副词之外(这一点可以忽略,类似前面提到的主语前的形容词定语),(3)这个位置什么也没有是为了避免和(2)发生混淆。对谓语的复杂状语结构是放到了(4)的位置。
现在得出公式如下:
(1状)主(2定) (3无)谓(4状)(5)宾(6)
同样的道理,既然(4)已经有了,为了避免和(4)发生混淆,从逻辑上可以推导(5)也是什么都没有。在现实中也是如此,对宾语的定语,除了形容词形式(看做偏正短语)以外,都是放在宾语后面的。比如:
例3. I like the smart boy.
smart 一词构成的定语在宾语前,和宾语共同构成了一个名词性词组,看做整体
例4.I like the boy who is smarter than others.
who is smarter than others 作为从句的定语,只能放在宾语后面。于是我们也确定了(6)可以是定语。
(6)除了是定语还能是什么呢?看下面这个例子:
例5. I will take it if you like.
这个句子的宾语 “it” 后面的 “if you like”是条件状语。还有之前的“in the morning”也可以放在句子的最后,那就是时间状语。所以(6)还可以是状语。
这样我们公式的基础模型就建立起来了:
(状)主(定)谓(状)宾(定/ 状)
以上公式是最理想化的英文句子构成的模型,大多数句子都是以这个模型构成的。例如:
例6. In my opinion, students who can focus in class will get in exams good scores in return to their hard work.
解析:In my opinion(状), students(主) who can focus in class(定) will get(谓) in exams(状) good scores(宾) in return to their hard work(定).
不过,公式还没有定型,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一句话是可以没有宾语的,那么如果没有宾语,公式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仔细看看是模型,我们就很容易明白,宾语和定语是捆绑的,如果没有宾语,那么定语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即:(状1)主(定)谓(状2)。
例如:
例7. She is pretty in my eyes.
解析:在这个句子中,主谓是“she is ”,“pretty”是形容词,就是上篇提到过的表语,既然不是名词性结构,就不是宾语,所以后面的“in my eyes”就是状语。
第二个问题:插入语。在英文的任何位置,都有可能出现由“,”、“——”或者“;”断开的插入语。什么是插入语?通俗理解,就是本来和这个句子没有关系,是硬塞进去的,但是依然不影响句子的结构,所以它放在哪里都行,插入语也是状语。比如:
例8. The most beautiful garden in the town, as he says, is yours.
本句中的“as he says”就是典型的插入语,一般先不看它,不影响对全句的理解。
至此,我们的英文运行逻辑基本公式就定型了(括号里的表示可以没有)
英:(状1)主(定1)谓(状2)(宾)(定2/状1)
英文公式推导出来后我们对比下和中文的差异:
中:(状1/定1)主(状2)谓(定2)(宾)(状1)
我们不难发现,英文转中文,只需要固定主谓宾(如果有宾语的话),在分别把它们后面的定语或状语前置,就是中文的逻辑了。下面我们看几个例子感受下。
例9. Last year, I bought with all my money a toy that is useless.
Last year(状1:去年), I(主语:我) bought(谓语:买) with all my money(状2:用我所有的钱) a toy(宾语:玩具) that is useless(定2:无用的)
主谓宾后面的定语和状语前置后得到如下翻译:
去年(状1),我(主语)用所有的钱(状2)买了(谓语)一个没用的(定2)玩具(宾语)
例10. In fact, those words that sound so reasonable are in practice the rubbish that is almost useless.
In fact(状1), those words(主语) that sound so reasonable(宾1) are(谓语) in practice(状2) the rubbish(宾语) that is almost useless(定2).
事实上(状1),那些听起来很合理的(定1)话(主语)实际上(状2)是(谓语)无用的(定2)垃圾(宾语)。